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尧都区法院拒不执行临汾中级法院裁定撤销的违规拍卖

2020-09-22 11:26:37来源:网易新闻

  在快速发展的今天,山西省临汾市好像是一个避风港湾。虽然在新一届政府领导的努力下,投资环境和司法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,但是仍有残留下的顽疾在顶风作浪。尧都区法院执行局个别人官商勾结超低价抢掠涉案宗地,就是典型的例子,具体情况如下。

  2019年2月9日,尧都区法院执行局为了快速低价,对山西九合房地产公司一号捆绑地(临(尧)国用(2009)第14260103110号)进行拍卖。公告重新一拍,起拍价每亩118万元,拍卖时间2019年3月22日10时—3月23日10时止。他们为了达到低价抢地的目的,对该宗土地未进行评估,而是采用了上次联合抢地违规评估的拍卖地价,每亩118万元,比13年前2007年政府给九合公司的土地每亩120万元还低,房地产价格涨了两倍,土地价格不涨反降,比2019年临汾市东城区拍卖的边角地价每亩200多万低了一倍,该涉案宗地四边临路,毗邻公园,配套齐全,最宜居的学区房,也是东城区唯一的一块商业用地,且容积率3.5,该宗土地价值是周边相邻土地价值的两倍,这样的黄金地段,118万元抢掠,使临汾市人民大为惊讶,瞠目结舌。法院是主持公平的,不是拿着国家的法律来抢掠的!

  属

  2020年3月9日,尧都区法院在没有进行二拍的情况下,不顾九合公司的反对,不顾九合公司还款的要求,强行下达了以物抵债裁定书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九合公司欠农商行4280万元贷款,农商行联合众合兴公司违规将九合公司的债权5500万卖给了众合兴公司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法院对民营企业的支持,对不动产保证还款在法院控制的情况下可以解封贷款进行还款。尧都区法院这样武断,本是债务就应还款,非要联合非法抢地,并且玩弄法律游戏,采用了2004年早已过期的法律规定,不执行2017年1月1日以后公布的司法网络拍卖规定。

  2020年7月30日,临汾市中级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,撤销了尧都区法院2019年3月22日的拍卖;撤销了尧都区法院2020年3月9日以物抵债的裁定;撤销了尧都区法院2020年4月29日的违规裁定。尧都区法院拒不执行中级法院的执行裁定,至今没有将九合公司的土地证执行回转过来;至今没有让众合兴公司从九合公司涉案宗地中撤出;至今没有制止众合兴公司郭宁保的施工。

  众合兴公司郭宁保拒不执行中级法院的裁定,犯拒不执行罪,尧都区法院不采取措施执法,使众合兴公司郭宁保继续施工,继续侵害九合公司的合法权益。使九合公司损失近两亿元。

  法院是主持公正的,法律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最低底线,在尧都区法院,法院成了欺负企业、迫害人民的平台,法律成了欺负人民的工具,请问天理何在,正义何在,这样公开和党与政府对抗,理应受到法律制裁,请求领导们关注此事,救救到山西来投资的民营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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